假設你把一份季度報告貼給助手,說:「第三段那個金額的單位寫錯了,幫我改一下。」它交回整份。單位改好了,另外第二段的語氣變順了,第四段的兩句合成了一句,表格標題也換了說法。每一處讀起來都比原本好,直到你發現第四段合併的時候,「預估」兩個字不見了,原本是預估的數字,現在讀起來像已經確定。
你本來只要確認一個單位。現在得把整份逐段對回原稿,才知道它還動了哪裡。
多改的那幾處,沒有人會去看
改稿交辦最麻煩的是檢查的範圍跟著變大。你心裡預期它只動一處,所以只看那一處;它多動的地方,你不會想到要去看。你沒交辦、也就沒打算檢查的那幾處改動,最容易把對的內容改壞。
這個傾向在官方文件裡也看得到。Anthropic 的提示寫法指南有一節叫「Overeagerness」,說 Claude Opus 4.5 和 Opus 4.6 有過度設計的傾向,會多建檔案、加上不必要的抽象層、做出沒人要求的彈性。它附的建議提示詞裡有一句:只做直接被要求、或明顯必要的改動。下面還有一句很具體:修一個錯誤,不需要把周圍的程式碼也整理一遍。
Sonnet 5.5 那一頁講得更細。它說這個模型即使沒被要求,也傾向加上測試、說明文件和小型的輔助檔案,每一種努力程度都會,設得越高加得越多;被要求的那個改動本身,則仍貼近原本的要求。文件也說,多數團隊會歡迎這些附加的東西。如果你只要明確要求的改動,它建議在系統提示裡寫:要求的事做完並檢查過就停下來回報,沒被要求的功能、測試、檔案、文件或重構都不要加;覺得哪一項有幫助,寫在最後提出來,不要直接做。
這兩頁講的都是寫程式。我的判斷是,改報告、改簡報會遇到同一種情況,因為對它來說,把旁邊的句子順一順和把旁邊的程式碼整理一下是同一類「改善」。另外,開源的除錯技能集 superpowers 在修錯的階段也寫了三條:一次只改一處、不做「既然在這裡就順便」的改善、不夾帶重構。
改稿的範圍要說到哪
官方文件還提到一個跟用詞有關的地方:你說「可以建議一些修改嗎」,它有時候只會給建議而不動手;說「把這個改掉」,比較容易直接動手。這段原本在講工具的使用,我的推論是改稿也適用:你要它改,就說清楚改哪裡、改到什麼程度;你只想看看還有什麼可以改,就說「列出來給我,不要改」。
下面這張表是改稿時要交代的範圍,從最小的改法排到最大的:
| 你要的改法 | 允許它動的 | 一定不准動的 | 交回時要附 |
|---|---|---|---|
| 改錯字、改一個數字或單位 | 你指出的那幾個字 | 其他所有字、標點、格式 | 改了哪幾個字,原文與改後 |
| 改一段的語氣或說法 | 指定那一段的句子 | 那段的事實、數字、限定詞;其他段落 | 那一段的改前改後 |
| 調整一節的結構 | 指定那一節的段落順序與小標 | 內容與結論;其他節 | 每一處搬動的位置 |
| 整份潤稿 | 句子的寫法 | 數字、人名、專有名詞、引文、結論、限定詞 | 完整的改動清單 |
作者整理,非官方。每一列的「一定不准動」都有限定詞,指的是「預估」「約」「可能」「截至某日」這一類字。我的判斷是,它們很短,潤稿的時候容易被當成贅字拿掉,拿掉之後整句的意思就變了。「預估」「約」「可能」這類限定詞,每一種改法都要列進不准動的範圍。
範圍外想改的,先寫成建議
範圍寫清楚了,交回來的東西還是要核對。官方那兩頁給了兩個可以直接借用的界線:只做被要求的、或明顯必要的改動;覺得還有別的地方值得改,寫在最後提出來,不要直接做。superpowers 那句「不做既然在這裡就順便的改善」,講的也是同一條線。
我把它套到改稿上,請它交回時附一張改動清單,每一處改動一行:位置、原文、改後,以及這一處落在哪一堆。
交回的每一處改動
│
▼
在你指定的位置和改法之內?
│是 ──→ 保留,照常檢查這一處
│否
▼
是算錯、錯字這類明顯的錯?
│是 ──→ 先還原,列進「建議修改」
│ 由你決定要不要改
│否
▼
語氣、合併句子、換說法 ──→ 還原
官方的提示詞允許它做「明顯必要」的改動。改報告的時候,我的判斷是這一類也交回給你決定,因為它覺得明顯的錯,可能是你刻意的寫法,例如引用原文時保留的錯字。範圍外的改動,就算看起來是對的,也先還原,它找到的問題寫在最後的建議清單裡,你看過再決定。
清單是它自己填的,可能漏列。重要的稿子,可以再用文書軟體的「比較文件」功能,把原稿和改後稿放在一起比,凡是清單上沒有、比較結果卻標出來的地方,就是它多改又沒說的。
動手做
下次交辦改稿,在你的要求後面接上這一段:
【改稿範圍】 這次只改:(位置,例如「第三段第二句的金額單位」) 改到什麼程度:(只改錯字/只調這一段的語氣/整份潤稿) 不准動:上面指定範圍以外的所有文字、標點、格式;範圍內的數字、人名、專有名詞、引文、結論,以及「預估」「約」「可能」「截至」這類限定詞。 看到範圍外的問題:就算你認為非改不可,也不要改,寫在最後的「建議修改」清單,每項附位置與理由。 交回時:先列一張改動清單,每一處改動一行,欄位是「位置/原文/改後」。清單之外不應該有任何改動。 要改的內容:(貼上)
只想貼一句的時候,用這句:「只改我指定的地方,其他地方就算你覺得可以更好也不要動,寫在最後的建議清單;交回時列出你改過的每一處,附原文和改後。」
這週交出去的第一份改稿,在要求最後補上「範圍外的寫成建議,交回時列出你改過的每一處」,收到後先看清單有幾行,再看有沒有哪一行落在你指定的範圍外。
站內延伸
- 交辦的五格怎麼填 → 交辦前先填五格
- 會動手做事的 AI 要管的動作邊界 → 交辦時沒寫「不准做什麼」,它就自己決定
- 兩個版本逐處比對 → 找方法AI 文件比對
來源: Anthropic:Prompting best practices(Overeagerness 一節:Opus 4.5 與 Opus 4.6 過度設計的傾向、建議提示詞「Avoid over-engineering. Only make changes that are directly requested or clearly necessary」「A bug fix doesn't need surrounding code cleaned up」;Tool usage 一節:「can you suggest some changes」有時只給建議,「Change this function」較能直接改);Anthropic:Prompting Claude Sonnet 5.5(Steer initiative and scope 一節:未要求也傾向加測試、文件與輔助檔案,努力程度越高越多;每種努力程度都會、多數團隊會歡迎;被要求的改動本身貼近要求;「If you think one would help, mention it at the end instead of doing it」);obra/superpowers:systematic-debugging(MIT;ONE change at a time、No "while I'm here" improvements、No bundled refactoring)。改稿範圍表與改動清單的分流為作者整理;官方文件談的是程式,套用到改稿是我的推論。2026-10-25 查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