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上有核銷規定與支出明細,先看出哪幾筆可能列不了、哪幾張憑證有問題。
以下是本案的核銷規定與支出明細(含尚未發生的)。請:
1. 把核銷規定拆成一項一判定的檢核清單,每項附條次與原文。
2. 逐筆比對支出,只標「符合/不符合/需補件/規定未涵蓋」四種,並附依據條次。
3. 檢查憑證形式要件:抬頭、統一編號、日期是否在執行期間內、品名是否具體,並標出哪些事後補不回來。
4. 把尚未發生的支出一併檢查——那是唯一還來得及調整的部分。
不要認定科目歸屬,不要建議改列科目,不要把規定沒寫的當成可以列。
核銷規定:{貼上};支出明細:{貼上}可替換變數
| 變數 | 要換成什麼 |
|---|---|
{貼上} | 這一案的核銷規定或作業要點(含條次)。 |
{貼上} | 支出明細(日期、品名、金額、對象、憑證種類)。 |
完整使用範例(照這樣填)
以下是核銷規定與支出明細。請照四個要求處理。(照母提示詞) 【核銷規定節錄】 四、經費支用 (一) 業務費得支用於講師鐘點費、印刷費、材料費,不得支用於餐費、禮品。 (二) 講師鐘點費每小時不得逾 2,000 元。 (三) 憑證抬頭應為受補助單位全銜並載明統一編號。 (四) 支出日期應在計畫執行期間(114/3/1–114/12/31)內。 (五) 業務費不得逾核定總經費 40%。 【支出明細】 1. 114/04/10|講師鐘點費|3 小時 × 2,500 = 7,500|○師|印領清冊 2. 114/05/22|手冊印刷 200 本|48,000|○印刷行|發票(抬頭:○○協會) 3. 114/06/15|研習餐盒 40 份|4,800|○便當店|收據 4. 114/02/20|前置材料採購|12,000|○文具行|發票 5. 114/09/03|雜項|6,500|○商行|發票(品名欄:雜項)
預期輸出範例(拿到的東西應該長這樣)
【核銷檢核表(依規定拆解)】 | # | 規定出處 | 檢核項 | |---|---|---| | 1 | 四(一) | 支用項目屬講師鐘點費/印刷費/材料費 | | 2 | 四(一) | 非餐費、非禮品 | | 3 | 四(二) | 講師鐘點費每小時 ≤ 2,000 元 | | 4 | 四(三) | 憑證抬頭為受補助單位全銜 | | 5 | 四(三) | 憑證載明統一編號 | | 6 | 四(四) | 支出日期在 114/3/1–12/31 內 | | 7 | 四(五) | 業務費占核定總經費 ≤ 40% | 【逐筆對照】 | 支出 | 判定 | 依據 | |---|---|---| | 1. 講師費 3hr × 2,500 | 不符合 | 四(二),每小時上限 2,000 元。超出部分 1,500 元 | | 2. 手冊印刷 48,000 | 需補件 | 四(三),抬頭為「○○協會」,需確認是否為受補助單位全銜;統編未載 | | 3. 研習餐盒 4,800 | 不符合 | 四(一),餐費不得支用 | | 4. 前置材料 12,000 | 不符合 | 四(四),114/02/20 在計畫期間(3/1 起)之前 | | 5. 雜項 6,500 | 需補件 | 品名為「雜項」,無法判斷是否屬可列支範圍。需請廠商重開並載明具體品名 | 【規定未涵蓋】 (本次無) 【我沒有做的事】 - 沒有建議把任何一筆改列到其他科目。哪一筆能不能列、列在哪,要由權責依規定認定。 - 沒有計算業務費佔比(第 7 項)。核定總經費未提供,且計算應在試算表進行。 - 沒有判斷「○○協會」是否為受補助單位全銜——這要對照核定函上的單位名稱。 【現在就要處理的三件事】 1. 第 5 筆:請廠商重開發票並載明具體品名。發票開立時間越久,越難重開。 2. 第 2 筆:確認抬頭與統編。統編漏載通常要重開。 3. 第 1、3、4 筆:確認是否改由自籌款支應,或申請變更。
常見錯誤用法
- 問 AI「這筆可以列在哪個科目」。它會給你一個建議,而那個建議在查核時不算數。
- 把「規定未涵蓋」當成可以列。沒寫不等於可以,要去問主辦機關。
- 等到核銷月才做這件事。憑證要重開的話,越晚越難。
- 只檢查已發生的支出。還沒花的那些才是還來得及調整的。
- 沒有核銷規定可以對照時。
規定沒有寫到的支出項目,標【規定未涵蓋】並列為要去問主辦機關的問題。這一類最容易出事——因為它既不是明確禁止,也不是明確允許,而承辦通常會往「應該可以」的方向解讀。
- 科目歸屬與可否列支的認定。
- 抬頭是否為受補助單位全銜的比對。
- 補不回來的憑證怎麼處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