收到一封抱怨信,先把「他到底要什麼」拆出來,不要被情緒帶著走。
以下是一封抱怨或申訴來信,以及我方已查明的事實。請:
1. 把來信拆成:他的訴求(一句話)、他的主張(逐條)、情緒強度與是否有升級跡象(提到媒體、民代、提告、公開)。
2. 逐條比對他的主張與我方事實,分成屬實/不屬實/尚未查明三類。尚未查明的不得推測。
3. 指出這封回覆必須處理的重點,以及哪些話現在不能寫(未查明的責任、未授權的補償)。
來信原文:{貼上};已查明事實:{貼上}可替換變數
| 變數 | 要換成什麼 |
|---|---|
{貼上} | 對方來信原文(已去識別化)。原文,不要先摘要。 |
{貼上} | 你已查明的事實與時間軸;還沒查的要標「尚未查明」。 |
完整使用範例(照這樣填)
以下是一封客戶抱怨來信與我方已查明的事實。請照三個步驟處理。(照母提示詞) 【來信原文(已去識別化)】 「我上個月 3 號就送件了,到現在快一個月完全沒有消息。打電話去問,一個說在審,一個說沒收到,到底是怎樣?我為了這件事請了兩天假。如果這禮拜還沒有結果,我會直接找議員服務處。」 【已查明的事實】 - 3/3 收件,系統有紀錄。 - 3/10 承辦調閱補件,通知信寄出(寄件紀錄有,但未確認送達)。 - 3/25 客戶來電,第一線查詢時因案件在他櫃,回覆「查無」。 - 目前案件狀態:待補件。 - 尚未查明:3/10 通知信是否確實送達。
預期輸出範例(拿到的東西應該長這樣)
【訴求拆解】 他要的(一句話):告訴我現在到底到哪一步,還要多久。 次要訴求:對「兩種說法」給一個交代。 他沒有明講但存在的:請假兩天的成本,希望被看見。 【他的主張 vs 事實】 | 他說 | 事實 | 分類 | |---|---|---| | 3/3 送件後完全沒消息 | 3/10 有寄補件通知 | 部分不屬實(但送達未確認) | | 一個說在審、一個說沒收到 | 3/25 第一線回覆查無 | 屬實 | | 快一個月沒結果 | 目前待補件中 | 屬實(但原因是待補件) | 【情緒強度】高,且已出現升級跡象:提到議員服務處。建議 24 小時內回覆,回覆層級建議提高一級。 【建議這封信要處理的三件事】 1. 給明確狀態與下一步時間(他的核心訴求)。 2. 對「兩種說法」誠實說明原因——這是我方的疏漏,可以認。 3. 補件通知是否送達尚未查明——明講還在查,不要推測是他沒收到。 【不要寫的】 - 不要寫「我們確實有疏失」概括認錯——目前只有查詢回覆這一項是明確疏漏。 - 不要提任何補償或加速處理,除非已獲授權。
常見錯誤用法
- 先摘要再丟給 AI。摘要會濾掉情緒強度,而情緒強度決定回覆的速度與層級。
- 把「尚未查明」的項目交給 AI 推測。它會推得很合理,然後你就寫進信裡了。
- 看到訴求拆解就直接照著回。拆解只是第一步,認不認錯還沒決定。
- 把升級跡象(議員、媒體、提告)當成威脅來處理。那是資訊,代表這封信要往上送。
- 已進入訴訟或有律師函的案件。
- 涉及人身安全或重大事故的第一則回覆。
事實還沒查明時,正確的做法不是讓 AI 補,是先回一封「已收到、正在查、○ 月 ○ 日前給您回覆」的信。這種信短、沒有承諾實質內容,但它止血的效果比一封查得不清不楚的長信好得多。
- 事實三分的認定(屬實/不屬實/尚未查明)。
- 認不認錯、給不給例外。
- 回覆層級與具名。